2月24日,最高法公布了针对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的修订版,明确将虚拟货币交易行为纳入了监管视野。这一新修订的法规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那么,这一调整究竟会对虚拟货币领域的法律评判和司法执行产生怎样的影响?
新规内容更新
最高法最近对第二条第(八)款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指出这是指通过互联网贷款、投资入股、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非法筹集资金。此外,它还指出,如果没有获得相关部门的合法授权,或者未使用合法的经营手段来筹集资金,那么这种行为就是违法的。这一举措不仅扩大了非法集资的界定范畴,同时将虚拟货币交易等新型交易模式包含在内,彰显了在当前环境中对金融秩序规范化管理的迫切要求。
虚拟币交易定性
刘扬律师提到,像币币交易、法币交易、合约交易这样的虚拟币交易,并不符合非法集资犯罪的要件,所以不能引用那个司法解释。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这些行为没有法律上的风险。比如OTC交易,就有可能涉嫌帮信罪,或者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其他罪行。从这个角度看,虚拟币交易在法律上存在的风险还是需要我们重视的。
司法解释的落地挑战
火伊婕律师指出,以往在司法领域,处理此类案件时立案难度较大,但这次司法解释试图放宽立案条件。不过,新规定的实施效果还难以预料。通常情况下,法律条文的制定与实际执行往往存在一定距离,比如在具体案件中,对虚拟币交易活动的调查取证、证据核实等环节可能会遭遇困难,这或许会影响到新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的效果。
对加密货币案件的明确
韩武斌律师提到,在司法操作中,已经有一些与加密货币相关的ICO活动因涉嫌非法集资而被起诉。这次的司法解释在很大程度上对这些行为做出了清晰的定义。这一举措为司法机关处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更具体法律依据,减少了过去在判断这些行为性质时的不确定性,同时也更有助于打击利用加密货币进行的非法集资行为。
明确数字货币性质
刘扬律师指出,司法解释已经对非法集资犯罪中的虚拟数字货币进行了明确界定,将其视为刑法意义上的“资金”。这一进展意义重大。以往,关于虚拟数字货币缺乏法偿性、不属于刑法财产范畴、无法进行价值评估的辩护观点,在司法实践中已不再适用。这一变化为判定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集资犯罪提供了更坚实的法律依据。
金额认定难题待解
新规确实有不少长处,但最高法最近修订的关于非法集资的刑事司法解释,对于涉及货币的非法集资案件在金额上的认定问题,仍未找到有效的解决办法。在虚拟货币的价格评估方面,如果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操作,可能会违反相关规定;反之,如果不进行评估,那么在实际操作中确定犯罪金额时又会遇到困难。尽管我们协助当事人整理的证据非常清晰,然而,对于金额的确定这个问题,依旧显得相当困难。
你如何看待我国最高法近期对解释法的修订,这对遏制虚拟货币交易中的非法集资行为能起到多大效果?敬请各位在评论区分享您的观点,同时请记得点赞并分享这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