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的商业领域,元宇宙掀起了热潮,这热潮像汹涌的浪潮一般,给现行的商标法律制度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这些挑战使得我们要重新思考商标法律制度的架构。
元宇宙概念内涵解析
元宇宙成了当下科技和商业领域的热门词汇,我国业内专家给出解释,它是人类借助数字技术构建的虚拟世界,这个虚拟世界能与现实世界进行交互,和早期互联网相比,元宇宙用户的“化身”与现实身份深度融合,数字身份能在元宇宙里行使社会功能并产生效果,比如在一些元宇宙游戏中,玩家能像在现实生活中那样买卖物品和社交。
这样的改变使我们看到,元宇宙已不是单纯的虚拟空间,它成为了一个新领域,这个新领域与现实世界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它会给商业活动带来极大变化和挑战,也会给法律制度带来极大变化和挑战。
地域性突破挑战
元宇宙有着“去中心化”理念,还有虚拟与现实交互模式,这使得商标权地域性受到了很大挑战。在现实里,商标使用和市场划分跟地域紧密相连,然而在元宇宙中情况并非这样。元宇宙的市场不是依据现实地域来划分的,其商标使用更加碎片化,也更不确定。比如说,某个虚拟品牌可能会在全球不同的设备接入地同时被使用,这种情况下很难对应到现实中的特定国家。
元宇宙商业模式注重虚拟场景交易,虚拟商品的销售、交付以及使用都在虚拟世界里完成,现实地域划分不能当作商标使用判断的参考依据,这表明传统基于地域的商标法律规定得作出调整。
商标标志虚拟语境化
元宇宙的商业模式以及技术架构,是依托应用场景的,这给商标标志带来了重大改变,它能够让非传统商标从平面、三维转化成虚拟形态,还诞生了更多样态的非传统商标,比如说一些企业把传统文字、符号商标设计成立体形式,目的是适应元宇宙的虚拟三维空间。
并且元宇宙的虚拟场景能够使商标拥有更多的表现形式以及变化,举例来说,会随着用户的操作或者场景的变化展现出动态效果 。这便需要商标法律制度紧跟节奏,针对新型商标标志的保护制定相关规定 。
商品和服务分类升级
元宇宙的发展带来了大量新型的商品和服务形态,这对商标审查中商品和服务的分类提出了挑战。比如说,元宇宙产品设计开发涉及技术性服务,在《区分表》里有类似计算机服务项目,然而它并不能准确反映元宇宙虚拟产品和服务的具体内容、特点以及范围。
除了技术性服务之外,还出现了虚拟道具、虚拟土地等新型商品,这些新型商品在传统分类里没有对应的类别。因此,需要对商品和服务分类加以升级,从而能够准确涵盖并规范元宇宙中的各类商业活动。
商标侵权判断跨空间化
元宇宙不断发展,这使得商标侵权判断的难度加大了,呈现出跨空间的特点,在现实与虚拟空间相互交流的过程中,侵权行为有可能跨越现实的地域以及虚拟的场景,比如说侵权的一方在元宇宙的虚拟场景里使用和现实品牌相似的商标来吸引用户,然而受害者却很难确定侵权行为发生的具体地点以及主体。
同时,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商标保护的规定存在差异,在这种情况下,跨空间侵权判断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这对商标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了更高要求,目的是适应元宇宙环境下侵权判断的新形势。
商标法律制度架构设想
面对元宇宙带来的一系列挑战,要建立适应其技术背景的商标法律制度架构。首先,要重新界定商标权地域性范围,需综合考虑元宇宙服务者、使用者和用户所在地对商标使用认知的影响。其次,要对商标标志进行新规定,需明确虚拟语境下商标保护范围和条件。
详细修订商品和服务分类表,以此将元宇宙新型商品和服务准确归类。最后,建立跨空间商标侵权判断机制,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应对元宇宙时代出现的商标法律问题。你认为元宇宙时代商标法律制度还需要在哪些方面进行创新和完善?